2023年9月5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貿仲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發布新版《貿仲仲裁規則》和《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2-2023)》(以下簡稱“2022-2023年度報告”)。貿仲仲裁院副院長谷巖主持發布會。貿仲委員會工作處原處長曲竹君、中倫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趙健仲裁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杜煥芳教授、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凈仲裁員以及香港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孫彥臣仲裁員出席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媒體提問。
以下為新聞發布會文字實錄:
第一部分:主持人谷巖副院長簡要介紹發布會情況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來賓:
大家上午好!
辛苦各位今天蒞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出席“新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暨《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2-2023)》新聞發布會”。我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院副院長谷巖,很榮幸主持今天的新聞發布會。
首先介紹發布會的新聞發布人: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
接下來介紹今天到場的嘉賓:
貿仲委員會工作處原處長、貿仲仲裁員曲竹君女士;
年度報告課題組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貿仲仲裁員杜煥芳教授;
年度報告課題組主要成員、中倫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貿仲仲裁員趙健博士;
年度報告課題組主要成員、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貿仲仲裁員、劉凈律師;
年度報告課題組主要成員、香港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貿仲仲裁員孫彥臣先生;
感謝各位嘉賓到來。
中央電視臺、中國日報、環球時報、中國新聞社、中國青年報、法治日報、人民網、中國貿易報、經濟參考報等媒體今天到場出席我們的新聞發會布,在此一并表示感謝!
下面請王承杰秘書長對新版《貿仲仲裁規則》和《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2-2023)》進行介紹并予以發布。
第二部分:發布人王承杰秘書長進行新聞發布
新聞界的各位朋友:
歡迎出席新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以下簡稱“新版《貿仲仲裁規則》”)暨《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2-2023)》(以下簡稱“2022-2023年度報告”)新聞發布會。我謹代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對各位記者朋友對貿仲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以下,我簡要介紹貿仲新版《貿仲仲裁規則》和2022-2023年度報告的相關情況。
一、新版《貿仲仲裁規則》修訂情況
為適應新形勢下仲裁工作發展,滿足國內外當事人爭議解決需求,提升貿仲仲裁吸引力、競爭力和影響力,貿仲歷時兩年穩步開展仲裁規則修訂工作,經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論證完善,對貿仲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新版《貿仲仲裁規則》,經報請中國貿促會于2023年9月2日核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一)修訂背景
仲裁是國際通行的糾紛解決方式,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國際經濟交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貿仲充分尊重仲裁基本原則,依法獨立公正高效審理各類仲裁案件,促進了仲裁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2018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為仲裁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為進一步適應新形勢對仲裁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滿足當事人對公平公正解決爭議的需要,制定對標國際高水平的仲裁規則,貿仲積極回應時代訴求,不斷總結實踐經驗,緊跟國際仲裁發展,對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修訂,為商事主體提供現代化、國際化的仲裁程序服務,努力在推動我國國際仲裁中心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修訂的主要思路及內容
第一,明確管轄權決定在仲裁庭組成后依據仲裁規則概括授權仲裁庭作出。
仲裁協議是仲裁程序的基石。我國仲裁法規定,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協議效力異議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管轄權決定。貿仲現行仲裁規則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采取了“二分法”,即仲裁協議效力異議(包括主體資格異議)由仲裁委員會作出管轄權決定,必要時可以授權仲裁庭作出。該規定保持了與國際仲裁普遍認可的“仲裁庭自裁管轄”通行做法相一致,但是此項規定仍存在著個案授權的做法,增加程序負擔和管理成本。本次規則修訂,進一步明確仲裁協議效力及主體資格異議由仲裁委員會作出管轄權決定,同時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在仲裁庭組成后依據仲裁規則直接概括授權仲裁庭作出管轄權決定,既符合現行仲裁法規定,又明確了仲裁庭作出管轄權決定的權利,有助于及時高效處理管轄權爭議,簡化程序管理,提高審理效率。
第二,推進數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的廣泛應用。
新冠疫情催生了數字化、智能化仲裁服務的發展,疫情期間仲裁案件文件送達和開庭方式越來越多地采用應用信息技術,包括向當事人提供的電子郵箱、貿仲信息化存儲系統等送達仲裁文書,通過貿仲自建的庭審平臺網上視頻開庭等,這些實踐為后疫情時代仲裁數字化、智能化發展積累了豐富經驗,同時也提供了更快捷、更準確、更低廉的解決方案,符合仲裁高效率、便利化、低成本的要求,契合綠色低碳環保時代的潮流。此次規則修訂,對仲裁程序應用信息技術的成熟做法和良好效果進行了認真總結,明確規定仲裁文書可優先采用電子送達、仲裁庭有權決定網上視頻開庭、仲裁員電子簽名與其手寫署名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裁決書電子文本送達等內容,切實回應數字時代的要求。
第三,明確仲裁協議約定的協商、調解前置程序不影響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
協商、調解、仲裁是替代性爭議解決的重要方式,基于爭議性質、爭議階段、實用效果等發揮著各俱特色的作用。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的有效結合有利于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應鼓勵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等自治性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本次規則修訂在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礎上,為解決仲裁實踐中長期存在的現實問題,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考察國內外仲裁司法實踐,理清仲裁前置程序與提起仲裁的法律關系,明確規定仲裁協議約定協調、調解仲裁前置程序的,不影響申請人提起仲裁申請及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除非所適用的法律或仲裁協議對此明確作出了相反規定。
第四,進一步擴大多合同合并單案仲裁的情形。
隨著產業發展及變革,經濟活動日益頻繁,法律關系日趨復雜,當事人因連環交易、多方交易、項目系列交易等多合同爭議屢見不鮮,就多個合同所涉標的具有法律上或事實上的牽連關系爭議合并單案仲裁,有利于當事人爭議的公正高效解決,降低仲裁成本,節省仲裁資源。故此,在總結仲裁實踐基礎上,增加“多個合同所涉標的具有牽連關系”多合同合并立案的情形,允許仲裁程序進行中申請人追加合同。此外,對現行規則合并仲裁的規定,根據上述修改作了相應完善。
第五,明確仲裁委員會就當事人保全措施申請可轉遞其指定的境外相關法院的規則依據。
現行規則保全措施規定,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的,仲裁委員會應向人民法院轉交保全申請。隨著實踐發展,尤其是2019年10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明確規定,兩地仲裁的當事人可以在裁決作出前依據兩地相關法律向兩地法院申請保全。因此,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相關案件當事人提交保全措施的法院并不僅限于內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據此向境外法院轉交當事人的保全申請。同時,考慮貿仲受理涉外案件涉及上百個國家和地區的境外當事人,對于當事人申請外國法院保全措施的,仲裁機構應提供便利的程序服務,并為當事人申請境外保全措施提供規則依據,當事人可以依據相關外國法律規定處理保全事宜,故修改保全措施規定,明確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保全措施申請轉交當事人指明的有管轄權的法院。
為妥善處理當事人保全措施申請,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及時作出保全措施裁定,基于當事人的請求和實踐需要,該條增加“仲裁委員會可依據當事人的請求,將其提交的保全措施申請在仲裁通知發出前先行轉交上述法院”的規定。
第六,充分尊重并賦予當事人公平公正選定仲裁員的權利。
選定仲裁員是當事人參與仲裁程序的重要權利,此次規則修訂進一步體現當事人選定仲裁員的自愿性、自治性,提升仲裁員產生的透明度。一是增加當事人共同選定首席仲裁員多種產生方式,規定當事人選定首席仲裁員的四種方式,即“當事人共同選定”“當事人約定仲裁員共同選定”“當事人推薦名單制”“仲裁委員會提名制”,充分體現并賦予當事人選定仲裁員的權利。二是對當事人約定選定仲裁員方式明顯不公平、不公正的,或當事人濫用權利拖延仲裁程序的,仲裁委員會主任可依據公平原則確定組庭方式或指定仲裁員。此外,規則修訂增加仲裁員“應按本規則履行職責,勤勉高效推進仲裁程序”條款,強調仲裁員依規履職的義務。
第七,明確貿仲《證據指引》在仲裁程序中的適用。
貿仲制定的《證據指引》較好地結合了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證據原則,有助于幫助仲裁庭和當事人更加有效、規范地運用證據規則證明案件事實。本次規則修訂明確規定仲裁庭可以自行決定適用或部分適用《證據指引》。仲裁庭可根據案件爭議是否具有涉外因素,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選擇適用的法律,仲裁地等因素確定適用證據規則。同時,鑒于《證據指引》并非適合適用于所有案件的當事人,不宜作為規則的程序性規定,故明確《證據指引》不構成本規則的組成部分,當事人亦不能以此作為撤銷或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理由和依據。
第八,規定第三方應就其資助的信息及時向仲裁庭披露。
近年來,第三方資助在國際仲裁中越來越多地得到應用和發展。第三方資助有助于當事人通過合法手段實現維權的目標,但同時也帶來了第三方資助對于仲裁員的中立性和獨立性的影響。2017年9月,貿仲出臺了《第三方資助仲裁指引》,2017年10月,貿仲制定的《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亦納入了“第三方資助”的相關規定。貿仲在商事仲裁實踐中存在著第三方資助的具體案例,并得到相關法院的認可。鑒于在第三方資助的案件中,第三方將不可避免地對仲裁結果具有利益,從而對仲裁程序產生影響,規則對第三方資助進行規制,有助于仲裁庭判斷是否存在利益沖突,增強仲裁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紤]當前仲裁實踐第三方資助的范圍已經不拘于僅提供資金費用的支持,第三方資助者還可能對案件的重大戰略決策進行控制和密切監督,包括仲裁員的選擇、大額資金的支出(如聘用專家)、法律團隊的變更等,其資助的內容取決于資助雙方的內部規則和協議,故此,規則未對第三方資助的概念和范圍作出規定,而留待立法層面予以規制,僅對第三方資助披露事項及當事人遵守相關義務費用承擔作出規定。
第九,規定早期駁回程序增強程序靈活性和高效性。
早期駁回程序旨在提高解決爭議的效率。自2006年被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仲裁規則納入以來,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并在投資仲裁和商事仲裁中體現了應用價值。貿法會于2023年7月第56屆會議審議正式通過“早期駁回程序”文案,其文案規定的早期駁回適用范圍主要為請求、反請求、答辯、管轄權,并規定早期駁回的裁定,可以根據情況采取命令或者裁決的形式。早期駁回程序可以有助于案件中一些問題先期得到處理和解決,讓仲裁更加靈活和高效,但同時也要防止該程序被濫用,導致仲裁程序被拖延。
參考上述文案,結合實際,本次規則修訂規定的早期駁回主要涉及就仲裁請求或反請求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明顯超出仲裁庭的管轄范圍提出早期駁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性規定,并明確早期駁回可以裁決作出。同時為防止仲裁程序不必要的拖延,規定仲裁庭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早期駁回申請,為當事人提起早期駁回程序設置一定的門檻,并明確當事人提起早期駁回程序申請不影響仲裁庭繼續進行仲裁程序。
第十,明確仲裁收費封頂及仲裁員小時報酬。
本次仲裁收費修訂,下調國內案件收費標準,通過調整涉外和國內案件費率,使涉外案件仲裁收費總體高于國內案件收費標準,并在現行規則實行涉外案件仲裁收費封頂的基礎上,對國內案件爭議金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實行仲裁收費封頂。同時參考國際仲裁普遍采用的仲裁員報酬小時費率做法,完善仲裁員報酬規定和小時費率標準,明確中外仲裁員均可按照小時費率收取報酬,并同步在貿仲官網公布仲裁員小時費率標準。此外,現行規則規定貿仲香港中心實行機構管理仲裁收費與仲裁員報酬分別收取方式,鑒于其機構管理仲裁收費偏低,參考國際收費標準,適當提高機構管理費用,保障機構穩定長遠發展。
此外,新版《貿仲仲裁規則》還對總分會管理案件范圍、規制當事人濫用程序權利等作了規定。發布會后,我們將及時公布新版《貿仲仲裁規則》修訂說明及新版《貿仲仲裁規則》,歡迎各界人士予以關注。
在此,也對參與貿仲仲裁規則修訂工作的仲裁員、律師以及業內專業人士表示誠摯的感謝!
下面,我簡要介紹2022-2023年度報告的相關情況。
二、年度報告的相關情況
(一)年度報告的發布背景和意義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是新時代新征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一年。黨的二十大擘畫了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二十大報告指出,“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不斷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深度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合作,用好國內國際兩種資源,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空間”。
仲裁作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中的重要環節,在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每一起仲裁案件都是營商環境試金石。作為中國最具代表性的國際性常設仲裁機構,貿仲在處理國際商事爭議方面具有近70年的豐富實踐經驗,不斷推動我國涉外仲裁制度創新和仲裁法治建設發展。近幾年來,貿仲仲裁案件受案量、標的額均名列國際仲裁機構前列,當事人國籍覆蓋152個國家和地區,仲裁裁決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廣泛執行,鑄就了中國仲裁的國際公信力、影響力和競爭力。
2015年9月22日,貿仲在北京首次發布《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14)》,這是國內第一次針對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即通常意義上的中國涉外仲裁)的發展所作的年度總結。至今8年間,中英文版的《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受到了國內外仲裁理論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為進一步總結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法治建設情況,推動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制度完善、行業發展和信息交流,擴大我國在國際商事仲裁舞臺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并為我國進一步發展國際商事仲裁事業提供參考,貿仲決定繼續編寫并發布2022-2023年度報告。
(二)2022-2023年度報告的編寫概況
2022-2023年度報告繼續委托中國人民大學組成課題組編寫。課題組組長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杜煥芳仲裁員和貿仲仲裁研究所副主任粟撒,課題組主要成員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二級高級法官楊弘磊、二級高級法官助理李娜,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仲裁處副處長劉世虎,中倫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趙健仲裁員,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凈仲裁員、沈燕律師,香港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孫彥臣仲裁員,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法律部總經理王學權。
2022-2023年度報告采用實證分析與理論研究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力求展現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發展亮點。具體言之,在全面分析2022年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案件數據和中國仲裁法制實踐發展的基礎上,同步跟蹤國內外商事仲裁理論研究動態,持續探討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所涉法律問題,研析凝練晚近國際商事仲裁規則發展趨勢,重點研究重復仲裁的識別和審查實踐,特別考察汽車行業法律糾紛仲裁實務熱點問題。
(三)2022-2023年度報告的主要亮點
2022-2023年度報告主要聚焦關注以下熱點和難點問題,并取得了積極成果。
第一,反思重復仲裁的識別和審查標準。重復仲裁是仲裁及其司法審查領域一項重要議題,但我國仲裁相關的立法及司法解釋中未明確提出和界定重復仲裁這一概念的具體構成和認定標準。2022-2023年度報告通過比較和總結案例實踐,分析認定重復仲裁的具體理由,精準把握重復仲裁的認定尺度,為仲裁的自我糾錯和法院對重復仲裁的司法審查提供路徑。
第二,國際商事仲裁規則的晚近發展趨勢。國際商事仲裁規則既是仲裁員、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參加仲裁活動的行為規范,更是仲裁機構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2022-2023年度報告通過梳理五年以來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規則的發展變化趨勢,探究其演變背后的動因,為我國仲裁事業發展提供借鑒和參考。
第三,從全流程視域對汽車行業法律糾紛仲裁實務展開研究。伴隨著中國汽車產業的飛速發展,汽車行業相關業態的持續拓展,汽車消費的普及與升級,諸多問題與糾紛逐漸凸顯。汽車行業法律糾紛主要呈現案件數量龐大、糾紛類型多樣化、糾紛復雜且專業性強的特點。2022-2023年度報告從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的特征、以仲裁方式解決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的優勢和仲裁公信力在汽車行業的提升入手,通過分析汽車行業法律糾紛典型仲裁案例,提出汽車行業法律糾紛仲裁解決機制的完善建議與前景展望。
第四,2022-2023年度報告得到了從事全國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審查與監督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的大力支持,報告第五章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編寫,基于最權威的數據以及有關資料對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情況進行了全面研究,梳理總結我國法院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仲裁司法審查的典型案例和域外仲裁裁決的執行情況以及所涉有關法律問題??梢钥吹?,人民法院秉持支持仲裁的友好態度和有利于裁決執行的《紐約公約》精神,尊重當事人約定的仲裁協議以及仲裁規則,嚴格把握公共政策條款,整體呈現較高的涉外司法裁判水平,為仲裁營造了公正良好的司法環境。
以上是對新版《貿仲仲裁規則》和2022-2023年度報告的一些基本情況介紹。今后我們還將繼續努力,不斷完善提升仲裁規則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把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研究越做越好,不斷提升中國仲裁的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
謝謝大家!
第三部分:答記者問
谷巖:謝謝承杰秘書長。下面哪位記者朋友需要提問,請舉手示意。
中央電視臺 記者
請問本次貿仲仲裁規則修改主要有哪些創新亮點?
曲竹君
謝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
貿仲現行仲裁規則是2015年1月1日實施的,修訂后的仲裁規則由原規則84條增至88條,增加4條,涉及30余項修訂內容,整體修訂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高度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二是賦予仲裁庭更充分的仲裁程序權利;三是規制當事人濫用仲裁程序權利的行為;四是完善仲裁程序的公平性和正當性;五是增強仲裁程序的靈活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具體修訂除對現有規則條款做了完善和調整外,增加了多個首次引入的創新性程序制度,這也是本次修改規則的亮點,主要包括:
第一,回應數字化時代需要,明確仲裁文書優先采用電子送達。送達是仲裁程序的重要環節,也是司法審查的重點。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很多商事合同通過電子方式達成,作為解決商事爭議的仲裁,其仲裁文件通過電子送達也應由幻想變為現實,通過科技賦能保證送達的準確性,實現仲裁的便利化、低成本、高效率。
第二,以問題為導向,首次在規則中明確仲裁前置程序對提起仲裁申請的效力。仲裁前置程序是指仲裁協議中約定的仲裁之前的爭議解決程序。常見的如當事人約定發生爭議先協商調解后再提起仲裁。而在實踐中,一方當事人對于申請人未經前置程序直接提起仲裁往往會提出管轄權異議,給相關當事人提出仲裁造成困惑和阻礙,且可能成為當事人提出司法審查撤裁或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理由,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本次規則修訂在考察國內外司法實踐的基礎上,明確仲裁協議約定的前置程序不影響申請人提起仲裁,對長期以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作出了解答和回應,有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第三,順應市場需求,創新多合同仲裁程序追加合同的規定??偨Y貿仲仲裁實踐,對于實踐中存在的申請人提起仲裁后,在仲裁程序進行過程中要求追加合同的情形作出明確規定,即對符合多合同仲裁情形的,明確申請人可在仲裁程序中申請追加合同。這是貿仲基于仲裁實踐進行的制度創新,并以制度創新提升仲裁的效率,為快速解決復雜多合同爭議提供規則依據。
第四,借鑒國際仲裁最新成果,首次在國內引入早期駁回程序。在參考聯合國貿法會關于早期駁回程序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仲裁案件審理方式的異同,規則對早期駁回程序的適用范圍做了限縮,僅限于當事人針對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明顯超出仲裁庭管轄范圍的仲裁請求或反請求可提出早起駁回申請,而不適用于答辯。限制其適用門檻,即可增強程序的靈活性,也有利于防止利用該程序導致不當的程序拖延。
第五,積極探索創新,率先規定證據規則在仲裁程序中的適用。仲裁中的證據對于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實、正確作出裁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證據規則是仲裁活動的核心和基礎。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較少規定仲裁庭適用的證據規則。此次規則修訂明確仲裁庭可將貿仲制定的《證據指引》在仲裁程序中適用應屬首創,必將為推動國際仲裁發展及最佳實踐作出有益的嘗試。
整體而言,修訂后的貿仲仲裁規則,在完善程序設計的同時兼顧制度創新,增強仲裁程序的靈活性、公平性、高效性和透明度,為貿仲仲裁高質量發展提供高水平的制度保障,為中外當事人提供了更加國際化的爭議解決服務。
謝謝!
經濟參考報 記者
近年來,世界主要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發展演變呈現出哪些趨勢?對我國仲裁事業發展有何啟示?
趙健
謝謝這位記者的關注和關心。
仲裁規則是當事人的權利保證書,是仲裁機構的服務承諾函,是仲裁機構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境外世界主要仲裁機構紛紛修改其仲裁規則,總體來看,呈現出以下發展趨勢:
一是國際商事仲裁人本化。仲裁規則更加強調以當事人為中心,突出問題導向,滿足當事人的合理訴求。
二是國際商事仲裁信息化。順應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發展,同時為克服世紀疫情影響,仲裁機構迅速將信息化手段引入仲裁場景,不斷加強科技賦能。
三是國際商事仲裁高效化。仲裁規則更加突出效率優先,力求節省仲裁時間、降低仲裁成本。
四是國際商事仲裁融合化。在仲裁領域,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不斷妥協;仲裁這一源于西方的爭端解決機制,越來越多地吸收東方的做法,仲裁規則“東風西漸”“東西交融”趨向顯著。
加快我國仲裁事業發展,首先應當立足我國國情,堅持正確發展方向,同時,還應正確認識國際商事仲裁規則發展趨勢,科學把握其演變的深層規律,主動識變、主動應變、主動求變,努力推動構建更加科學合理、高效便捷、更具時代感的規則體系。
一要堅持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仲裁機構應當堅持“問需于民”,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努力解決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認真回應市場主體的切實關切;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權利,提高仲裁透明度,切實將當事人程序權利落到實處。
二要堅持提高仲裁效率。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仲裁機構應當把提高仲裁效率擺在突出位置,采取優化仲裁文書送達、引入仲裁程序管理會議和程序令、降低多份合同仲裁與合并仲裁制度適用門檻、加強仲裁員隊伍管理等制度和做法,多措并舉,節省仲裁時間,節約仲裁成本。
三要堅持科技賦能。適應人工智能時代發展,積極推動科技與仲裁深度融合。擴大網上立案,推廣電子送達和遠程開庭,建設和完善仲裁云管理平臺,引入庭審語音錄入技術、仲裁審理智能輔助技術,引進并完善類案精準推送,加強大數據對裁決結果的預測參考,不斷提高仲裁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助推仲裁服務能力提升。
四要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一方面,要學習借鑒國際商事仲裁的先進經驗,堅持做好學習借鑒、引進吸收、改良提高的功課,保持與國際通行做法與實踐相一致。另一方面,要認真總結我國仲裁實踐發展經驗,提煉仲裁與調解相結合、簡易程序和仲裁秘書等“東方經驗”,不斷豐富國際商事仲裁實踐,努力為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謝謝!
法治日報 記者
2022年中國仲裁的整體情況如何?同時,請您談一談以貿仲為代表的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在這一年度的發展特征。
杜煥芳
謝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也謝謝你對中國仲裁特別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的關注。
2022年,我國跨境貿易與經濟合作情況逐漸向好,呈現積極復蘇態勢。經貿往來的增長也為仲裁行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總體而言,2022年中國仲裁事業已基本恢復至新冠疫情前水平,同時適應經濟新形勢,呈現出新的特點。2022年,全國277家仲裁機構共辦理案件475,173件,比2021年上升59,284件,同比增長14.25%;全國仲裁案件標的總額為9,860億元,比2021年上升1,267億元,同比增長14.74%。其中,傳統商事仲裁案件共320,262件,同比增長19.11%;有89家仲裁機構運用網上仲裁方式辦理案件154,911件,同比增長5.40%。
在這份年度報告中,我們通過對國際上主要國際商事仲裁機構的年報統計和比較分析,可以就以貿仲為代表的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的發展,談以下四點基本結論:
第一,就受案量而言,2022年貿仲的受案量呈現上升趨勢,受理案件4,086件,同比增長0.37%,受案量實現近三年連續增長,而SIAC、LCIA、HKIAC、SCC受理案件數量有所下降。受疫情及經濟環境影響,在其他國際仲裁機構受案量均有所下降的情況下,貿仲受案量逆勢增長,可見不僅是相對于國內其他仲裁機構,相對于國際其他知名的仲裁機構而言,貿仲在國際商事仲裁中的影響力和代表性也進一步擴大,且未來有望在國際商事仲裁領域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第二,就爭議類型而言,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受理的案件類型依然復雜多樣,但主要的糾紛類型及涉及爭議案件量最多的仍是建筑工程糾紛、機電設備糾紛、一般貨物買賣糾紛、股權投資和股權轉讓糾紛等傳統的糾紛類型;但另一方面,隨著環境保護理念的加強及數字經濟的發展,自然資源、互聯網、文娛產業、知識產權等領域的糾紛案件數量也在逐步增多。這一增長趨勢既是對仲裁機構與仲裁員的業務水平更高的要求和挑戰,也是貿仲的仲裁業務與時俱進的體現。
第三,就爭議金額而言,貿仲受理仲裁案件涉案標的額再破千億大關,達人民幣1,269億元,連續5年破千億大關,同比增長2.99%。其中標的額過億的大標的額案件數量尤為突出,共計188件,其中10億元以上案件17件,同比增長6%。相比之下,HKIC、SIAC的受案標的總額均有所下降。受案標的額的大幅增長亦從側面反映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不僅在案件處理數量方面逐步增多,案件處理質量也穩步提高,服務質量與業務水平不斷得到當事人的認可。
第四,從上述受案量、爭議金額、案件當事人、仲裁地等考量因素可以看出,就國際化程度而言,我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國際影響力逐漸擴大。貿仲作為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的一面旗幟,已被越來越多的國際商事爭議當事人所認可。除此之外,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與世界范圍內的國際爭議解決機構和組織建立了緊密的機制化聯系,且積極參與制定國際仲裁領域的國際規則,構筑合作橋梁,展現我國仲裁機構在國際仲裁交流合作影響力和新擔當。
以上是我就這個問題做的簡單回答,謝謝!
中國貿易報 記者
仲裁的優勢之一是“一裁終局”,如果仲裁實體結果有失妥當,當事人如何避免這一風險,有無救濟?
劉凈
謝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9條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部分仲裁機構也在其仲裁規則中對仲裁終局性進行明確規定,如今天剛發布的新版《貿仲仲裁規則》第52條第9款規定:“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的請求。”一事不再理或禁止重復仲裁,基本成為仲裁實務界的共識。
相較于民事訴訟當事人享有充分的救濟途徑,包括但不限于上訴、再審、檢察監督等,仲裁的特點在于“一裁終局”,當事人的救濟途徑極其有限,原則上僅限于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和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且不得上訴、再審、檢察監督。當事人享受“一裁終局”的便利和高效,如果仲裁實體結果有失妥當將承擔“一裁終局”的負面效應。
在個案中精準把握重復仲裁的認定,無疑會為仲裁的自我糾錯提供了一條路徑。
謝謝!
中國新聞社 記者
為什么說仲裁是解決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的首選方式?
孫彥臣
謝謝這位媒體朋友的提問,也謝謝對這個話題的關注。
關于這個問題,我認為主要由以下三方面因素決定。第一,這是由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的特性所決定。眾所周知,汽車產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性產業,地位重要,產業鏈條長,以整車制造為核心向上可延伸到汽車研發、設計、零部件制造等相關領域,向下可延伸到汽車銷售、售后服務、租賃、金融等相關領域。中國汽車產銷量已連續14年穩居世界第一,汽車產業規模不斷擴大,行業相關主體及交易大量增加,必然會帶來法律糾紛數量的增加;另外,汽車行業法律糾紛數量龐大、糾紛類型呈多樣化,糾紛復雜、專業性強,尤其是大多數糾紛均會涉及汽車行業專有知識及相關慣例或交易習慣。
第二,這是由仲裁固有的優勢及仲裁公信力的提升所決定。仲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具有專業、公正、高效、便捷、保密、一裁終局等優勢,尤其專家斷案及保密對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的解決更為重要;自《仲裁法》于1995年實施以來,在中國政府及各仲裁機構的大力推動與實踐下,仲裁公信力大幅提升,仲裁已為汽車行業相關主體所認可并在簽訂合同時愿意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這是由貿仲等頂級仲裁機構專家仲裁和行業仲裁實踐所決定。以貿仲為代表的頂級仲裁機構通過大量具體的汽車行業法律糾紛案件的仲裁實踐,向汽車行業相關法律糾紛主體展現了專家仲裁的優勢,而且也為汽車行業相關主體風險防控提供了借鑒與指導。貿仲仲裁員名冊中有很多汽車行業法律和業務專家,熟悉汽車行業知識尤其是專業術語和慣例,能夠很好地辨析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產生的原由,并作為汽車行業相關主體認可的行內專家協助解決法律糾紛。貿仲的仲裁實踐表明,專家審理汽車行業法律糾紛往往不是通過裁決結案,而是調解或和解撤案方式結案,更利于仲裁主體的持續友好合作;可以看到,以貿仲為代表的頂級仲裁機構非常重視行業仲裁,加強了相關行業協會的合作,已經設立了一大批行業仲裁中心,包括正在考慮設立汽車行業仲裁中心,都為汽車行業法律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更多便利,必將進一步強化仲裁專家斷案的特性,進一步提升仲裁的公信力,也會使汽車行業相關主體對仲裁的認知進一步增強,并更加愿意選擇仲裁作為解決法律糾紛的首選方式。
這是我談的看法,再次感謝您的提問,謝謝!
谷巖:時間關系,提問環節就到這里。再次感謝各位媒體朋友和來賓對貿仲的支持,還請各位今后繼續多關心多幫助。我宣布,“新版《貿仲仲裁規則》暨《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2-2023)》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